云華基本法
- 分類:企業文化
- 發布時間:2019-0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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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云華基本法是遵循云華發起人、集團董事長劉春的企業治理思想,引入三權分立的民主治理理念,制定的云華發展及管理總綱,是百年云華的根基,是云華特有企業治理結構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云華以“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則,實行民主治企,股東會、董事會、職代會是云華的最高權力機構,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協同決策的最高決策層。
第三條 股東會、董事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權力,并按照《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對提交的事項進行表決。職代會的職責是參加企業經營決策、監督、行使民主權利的機構,職代會按《職代會章程》的規定行使權力,并對提交的事項進行表決。職代會的審議事項:公司年度的預決算,戰略性規劃、戰略性投資方案、戰略性融資方案等應提交職代會決議;對本級經營管理班子、董事會實行民主監督,有權對經營管理班子成員、董事會成員提出彈劾議案,對影響本級經營效益、成本管控、重大違規行為有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對需經職代會通過而未獲得通過的,不得組織實施。
第四條 董事會(董事局)、職代會成員任期均為三年,同步選舉、同步換屆;經營班子成員、公司高管成員任期為三年,原則上與董事會、職代會同步任免。
第五條 云華實行董事會、股東會、職代會和經營班子成員、高管任職宣誓制度,在人事任用時,向云華基本法宣誓。誓詞如下:
我謹以至誠,鄭重宣誓,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于祖國,忠于云華,擁護云華基本法,維護公司制度權威,恪盡職守、勤政愛崗、廉潔奉公、務實創新、團結協作、艱苦奮斗,自覺接受監督,為實現云華事業蓬勃發展而不懈努力。
第六條 云華發起人劉春是云華的締造者,是云華管理思想的主要創立者、實踐者,在其身體健康能履職的前提下是云華董事長(董事局主席)的不二人選。云華發展到一定的穩定時期后,如果董事長(董事局主席)劉春自愿提出辭去董事長(董事局主席)職務,可以允許其辭去董事長(董事局主席)職務,其本人可以提出接班人人選,其提出的接班人人選須經股東會單獨或合計持股50%以上股東表決通過,其他股東及董事會也可提出接班人人選,但其他股東及董事會提出接班人人選須經股東會單獨或合計持股70%以上股東表決通過。劉春董事長(董事局主席)對董事會、股東會、職代會通過的重大決議議案有最終一票否決權,但每年僅可行使一次,當年未使用的,次年可疊加使用,但三個日歷年內累計使用不得超過三次。股東會、董事會上需表決的事項中,達到半數以上但未達到有效表決條件的,劉春董事長(董事局主席)可行使一票通過權。
第七條 云華的接班人是在集體奮斗中從員工和各級管理者中自然產生的領袖。公司高速成長中的挑戰性機會,以及公司的民主決策制度和集體奮斗文化,為領袖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了條件;要在實踐中培養人、選拔人和檢驗人,但應警惕不會做事卻會處世的人受到重用。我們要堅定不移地向創業者學習。學習他們在思想上的艱苦奮斗精神,勇于向未知領域探索;學習他們的團隊精神和坦蕩的胸懷,堅持和不斷完善我們公正合理的價值評價體系;學習他們強烈的進取精神和責任意識,勇于以高目標要求和鞭策自己;學習他們實事求是的精神,既具有哲學、社會學和歷史學的眼界,又具有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走向世界,實現我們的使命,是云華一代一代接班人矢志不渝的任務。
第八條 進賢與盡力是領袖與模范的區別。只有進賢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公司各級職務的接班人。高、中級管理者任職資格的最重要一條,是能否舉薦和培養出合格的接班人。僅僅使自己優秀是不夠的,還必須使自己的接班人更優秀。我們要制度化地防止經歷創業期到平穩期的公司接班人腐化、自私和得過且過。當我們的高層領導人中有人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時,就說明我們公司的干部選拔制度和管理出現了嚴重問題,如果只是就事論事,而不從制度上尋找根源,那我們距離死亡就已經不遠了,所以,必須在每個時候都要重視各級管理層的接班人培養和選拔制度的制定及修訂。
第九條 隨著企業的發展,云華應積極探索符合時代潮流發展的新型企業管理制度,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積極推行新型合伙人制度、股權制度等相統一的具有云華特色的管理模式,促使全體云華人忠誠于云華的事業,忠誠于云華。
第十條 云華必須長期堅持以打造教育為基礎產業的多元化國際投資企業的戰略定位,無論競爭何等激烈,教育永遠是我們的基礎產業,必須堅持教育產業為主業,教育產業必須堅持以教學育人、品行樹人、能力立人的核心價值觀。在此基礎上,必須堅持開放,走出國門,堅持融合發展的理念。
第十一條 云華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不斷鉆研業務,制定有利于市場競爭,邏輯嚴密的管理流程、質量標準,使云華在殘酷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始終保持著強勁的競爭力。
第十二條 在“堅持做強主業,相關產業多元發展”的戰略指引下,積極搶抓市場機遇,全力拓展產業布局。我們在既有的成長領域,應當以解決客戶需求為首要任務,孜孜以求,刻苦鉆研,做強做精,以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我們選擇并進入新的成長領域時,應當從有利于發揮公司資源的綜合優勢,有利于帶動公司的整體擴張出發。順應技術發展的大趨勢,順應市場變化的大趨勢,順應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就能使我們避免大的風險。
第十三條 每個業態發展前期,應努力使籌資方式多樣化,穩健地推行負債經營策略,盡量縮短負債經營周期,盡快實現持續盈利。在發展過程中不斷開辟資金來源,控制資金成本,加快資金周轉,逐步形成滿足公司長期發展需求的籌資合作關系,確保公司戰略規劃的實現。
第十四條 制定重大投資決策時,在追逐合理高利潤的同時要關注有巨大潛力的新興市場成長機會。但在多元化的投資策略之下,每個業態啟動投資前,必須有充分的市場調研,以客觀詳實數據推演投資未來。
第十五條 適宜、高效的組織架構能夠最大限度的釋放企業的能量,使組織更好地發揮協同效應。云華的基本組織結構是按戰略性管理劃分的上層集團公司和按業務性管理劃分的經營子公司。上層集團公司承擔戰略規劃、預算管理、經營指標制定、業績考核等職能;經營子公司承擔具體業務的運營與管理、生產、市場營銷、售后服務等職能。
第十六條 高層管理組織的基本結構為:高層執行機構、公司各職能部門。高層執行機構以高層權力組織確定的戰略規劃、經營方針等,提出公司未來的使命、策略與目標,帶領公司朝著既定的方向前行,確保公司可持續成長。公司各職能部門是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執行機構,對各子公司、業務部門進行指導和監控。公司職能部門應歸口設立,避免多頭領導現象。
第十七條 遵循民主決策,權威管理的原則。高層重大決策需經高層權力組織充分討論。一經形成決議,就要實行權威管理。我們的方針是,放開高層民主,使智慧充分發揮;強化基層執行,使責任落在實處。
第十八條 當按職能專業化原則劃分的部門與按對象專業化原則劃分的部門交叉運作時,就在組織上形成了矩陣結構。為了在矩陣結構下維護統一指揮原則和責權對等原則,減少組織上的不確定性和提高組織的效率,我們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加強管理的力度:
1、建立有效的高層管理組織
2、實行充分授權并加強監督
3、加強戰略規劃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4、完善考核體系
5、培育團隊精神
第十九條 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相結合的分配方式,在不同時期研究制定不同的價值分配政策。云華可分配的價值,主要包括組織權力與經濟利益;其分配形式是:發展機會、職位、工資、獎金、幸福資金、醫療保障、股權、紅利,以及其他相關物質與精神待遇。
第二十條 通過建立內部勞動力市場,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引入競爭和選擇機制。通過內部勞動力市場和外部勞動力市場的置換,促進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淀層,并實現人崗相適。
第二十一條 全面預算是公司年度全部經營活動的依據,是我們應對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減少決策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提高公司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公司設立多級預算控制體系,全集團的一切收支都應納入預算。全面預算的主要任務是:
1、統籌協調各子公司、各部門的目標和活動
2、預計年度經營計劃的財務效果和對現金流量的影響
3、優化資源配置
4、確定各經營單元的經營責任
5、為控制各經營單元的費用支出和評價各經營單元的績效提供依據
第二十二條 審計是對各部門和子公司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各種內部控制制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核實和評價的一種監控活動。除了履行財務審計、合同審計、離任審計等基本內部審計職能外,還要對計劃、關鍵業務流程及主要管理制度等關系公司目標的重要工作進行審計,把內部審計與業務管理的進步結合起來。搭建全維度的監察體系,對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以促進各經營單元加強內控管理與風險防范,加強內部流程的合規性管控,對違規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嚴辦。
第二十三條 云華積累的管理方法和經驗是公司的寶貴財富,必須繼承和發展,這是各級管理者的責任。只有繼承,才能發展;只有量變的積累,才會產生質變的爆發。承前啟后,繼往開來,是我們的事業興旺發達的基礎。
第二十四條 全體云華人要牢記創業初期的艱苦歲月,時刻保持危機感,無論發展到什么程度,都要不忘初心,艱苦奮斗;堅守信念,砥礪前行,要為國家、民族、社會的發展貢獻力量。
第二十五條 云華基本法原則上要保持穩定性,不得隨意修改。提出修改基本法需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或職代會半數以上通過方能進入修改程序,修正案應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及董事會、職代會參會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方能有效。